监理室
工作职责:

1、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围绕院中心工作开展本室管理。2、承担水运、建筑工程及相关监理任务。3、在工程项目组织施工的过程中完成好技术监理职能与社会监理职能。4、负责监理工程项目文件与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,并定期对工程项目的质量、进度和投资控制工作进行总结。5、负责监理业务学习培训工作。

负责人:
邹祝(主任副院长兼)
工作电话:
(027)51769576    
电子信箱:
cjwijls@126.com
专题栏目: 工程监理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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